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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甘肅制定《辦法》加強和規范日常監督工作

                來源:甘肅紀檢監察網   發布時間:2021-01-20 09:36:29    瀏覽:0 分享

               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日常監督工作,建立健全日常監督體系,做實做細做精監督基本職責、第一職責,近日,甘肅省紀委監委制定印發《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日常監督工作辦法(試行)》。

                《辦法》明確了日常監督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強化黨的領導,堅決落實“兩個維護”根本要求;明確了突出政治監督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、堅守職責定位、緊盯重點關鍵、堅持問題導向等五項基本原則;明確了堅持依規依紀依法、實事求是、把握政策和策略,聚焦監督定位、壓實監督責任、統籌監督資源,堅持思想教育、政策感化、紀法威懾相結合,提高監督的及時性、針對性和實效性,做到監督常在、問題常糾、效果常顯等總體要求,為精準有效開展日常監督夯實思想基礎。

                《辦法》明確了日常監督的責任機制。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(機構)按照職責權限開展日常監督工作,并建立了四個方面的工作機制,進一步壓實監督責任,推動日常監督工作常態化開展。一是領導機制,明確了紀委全會、紀委常委會、紀委監委各自抓好日常監督的領導職責。二是分工負責機制,明確了紀委書記全面負責日常監督工作,紀委副書記負責分管的日常監督工作,加強統籌協調、具體指導、督促落實,定期召開日常監督工作會議的責任。三是工作運行機制,明確了監督檢查部門、派駐(出)機構建立完善責任體系、工作運行機制和專項監督制度,制定并動態調整日常監督清單,做好日常監督工作的責任。四是協調聯動機制,明確了以監督檢查部門為監督樞紐,紀委監委各部門協同、派駐(出)機構與被監督單位會商、上下貫通、室組聯動、外部監督協同、紀巡融合等的責任。

                《辦法》明確了日常監督的對象內容。其中,監督對象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、監察對象,重點是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,強調要加強“一把手”和領導班子監督,加強對關鍵崗位、關鍵部門領導干部的監督。監督內容有10個方面,包括執行黨紀國法、做到“兩個維護”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、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、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、加強作風建設、專項整改監督等情況,使日常監督更加聚焦重點。

                《辦法》明確了日常監督的途徑措施。對改革以來日常監督工作的經驗做法進行提煉總結,將各種有效抓手固化上升為制度機制,細化規范日常監督的手段和方法,織牢織密監督網絡,推動日常監督落實落細落小。一是監督基礎,要求在提高政治判斷力、領悟力、執行力上下功夫,及時了解掌握所聯系地區、被監督單位、被監督對象有關基本情況。二是監督途徑,要求綜合利用聽、看、談、查等四種途徑,了解掌握議事決策、工作落實、現實表現、線索反映等有關具體信息。三是監督措施,包括警示教育、廉政談話、提醒告知、發函詢問、實地檢查、約談告誡等6種具體措施,以及分析研判政治生態、黨風廉政意見回復、督促召開民主生活會、提出紀檢監察建議、督促巡視巡察整改等5種較為成熟定型的機制性措施。四是專項監督,包括專項調研、專項核查、專項糾治等3種手段。五是問題處置,針對日常監督發現的問題,分類提出3種具體處理方式。

                《辦法》明確了日常監督的工作保障。對作風要求、信息化應用、工作報告、成效評估、績效考評、內部監督、責任追究等行得通、能實現的保障措施作了明確規定,進一步解決了日常監督的“動力”問題,確保日常監督實現預期效果。

                制定出臺《辦法》,是構建日常監督體系的重大舉措,既為開展日常監督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,也為制定各分項制度和監督清單奠定了堅實基礎,對于提升日常監督的質量和成效,增強監督的嚴肅性、協同性、有效性,推動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,促進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提質增效具有重要意義。(甘肅省紀委監委法規室)